一建法规专题一

考试说明

  • 单选70题各1分+多选30题各2分
  • 时长180分钟,总分130分,分数线78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1. 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 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 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形式 指定机关 举例 签署
宪法 全国人大 《宪法》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国际主席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总理
地方性法规 省级、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 《地名+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部门首长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设区的市政府 《地名+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省长或市长
国际条约

下列事项只能指定法律:

层面 内容
国家层面 1.国家主权的事项;(国权)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公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族)
4.犯罪和刑罚;(罪)
6.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税)
8.民事基本制度;(民事)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经济)
10.诉讼和仲裁制度。(诉讼)
人权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人身)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私有财产)

(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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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三)同一机关制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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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案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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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一、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监督管理】

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法的关系【合同关系】

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 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商事权利和民事商事义务关系
  2. 建设民事商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 建设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4. 建设民事商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劳动关系】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在我 国法律体系中,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 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区分自然人】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条件 备注
1.依法成立 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 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1.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 代号。
2.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 事活动的机构。
3.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 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